我省今年起高考使用全國卷,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
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 改革全面啟動
記者昨日從省教育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公布。
2016年起,統一高考使用全國卷;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據了解,今年開始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不是“單項突進”,而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改革,整體設計涵蓋了從義務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層次、各類別的考試招生制度,到2021年,我省將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關鍵詞:高招
逐步推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模式改革
改進高校招生投檔錄取模式,逐步推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模式改革,增加學生和高校的雙向選擇權。本科院校藝術類招生繼續實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2017年起,使用統一高考成績錄取的專科高職院校的招生,實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待條件成熟時,減少本科院校招生錄取批次。
完善高校招生管理機制方面,我省規定,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學校招生計劃安排、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制定、招生重大事項決策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聘請社會監督員參加學校招生錄取過程的監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健全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全面實施招生問責制,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到2021年,福建省將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機制,基本建立順應時代要求、科學規范、運行有效、具有福建特色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福建省教育廳廳長黃紅武說,我省已經明確的是,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
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時代性、實踐性,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普通高中學生實驗能力、動手操作能力考查,加強中職學生專業基本技能與基本實踐操作能力考查。積極探索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多樣化的評價方式,科學有效地評價學生的綜合能力。2016年起,統一高考使用全國卷。
關鍵詞:
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 14門科目成績合格作為畢業依據
我省現行高考采用“3+1”模式,即語、數、外三門加文綜或理綜的考試成績錄取。2021年起,實行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高校通過“兩依據、一參考”來實現對學生的多元評價錄取機制,發揮高考“指揮棒”的正確導向作用,增加學生選擇機會,分散應試壓力,促進高校科學選才。
“兩依據、一參考”被視為此番高考改革的核心,涉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兩項改革。
在改革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采取文科學生考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4門,理科學生考歷史、地理、思想政治、信息技術4門。201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實施新的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所學14門科目均列入考試范圍。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新生開始不再分文理科,實行全面考核,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學生須參加所有14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作為畢業的依據。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還設等級性考試,由學生自主選考3門,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關鍵詞:
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成為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2016年秋季,部分普通高中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點。2017年起、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今后將作為我省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評價注重考查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此項改革旨在促進學生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培養個性特長,扭轉單純用分數評價學生的做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評價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錄入系統、形成檔案等。為確保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可靠,我省按照規范嚴謹公開的原則,建立公示與舉報、申述與復核、誠信與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錄取的重要參考,具體的使用方法由高校提出,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關鍵詞: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改革 高中畢業生考大專無須參加普通高考
實行高職院校與普通高校分類招考,有利于高職院校選拔技術技能人才,有利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
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等學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2020年起,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專科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考核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起,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報考專科高職院校,參加省里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考核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
2016年,省教育廳制定出臺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實施辦法。2018年,省教育廳制定出臺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實施辦法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職業技能測試實施辦法。2020年起,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
關鍵詞:中考中招制度改革
明年中考語數英等科目全省統考
改革前,我省中考中招實行各設區市自主命題,沒有統一的質量評價和考核體系。為提升初中教育教學質量,建立統一的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體系,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自2017年啟動新的中考中招改革:2017年起,中考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由省里統一組織實施;省一級達標高中或縣(市、區)一中等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比例不少于50%。
2017年省教育廳制定出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當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制度。
明年起中職校新生實行學業水平考試
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學業水平考試為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技能3門科目,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須參加所學專業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作為畢業依據。
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廳制定出臺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17年秋季,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開始實行學業水平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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