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勞動密集型企業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的通報
安委辦函〔2016〕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勞動密集型企業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2014年12月國務院安委會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以下簡稱專項治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扎實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基本摸清了勞動密集型企業和集中區域的底數,消除了一批火災隱患,落實了常態化管理機制,提高了企業單位火災防控水平。專項治理期間,全國勞動密集型企業未發生群死群傷重特大火災事故,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各地高度重視、措施得力,專項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黨委政府主導,統籌協調推進。
一是黨政領導重視。北京、天津、河北、吉林、江蘇、浙江、福建、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甘肅、青海、寧夏等省(區、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對專項治理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審簽治理方案、帶隊督促檢查。地方各級政府分別成立以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公安、經濟和信息化、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工商、安全監管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設立專門辦公室,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加強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
二是層層部署推進。省、市、縣三級均以政府或安委會名義印發了專項治理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并定期召開推進會、聯席會、調度會,持續組織開展執法檢查,督促檢查,推進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三是明確治理職責。各地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明確細化治理工作職責,健全部門會議協商、信息互通、聯合執法等機制,形成治理合力。各縣(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專項治理的第一責任主體和直接責任主體,切實加強專項治理的組織實施,落實責任到崗、到人。
(二)實行網格排查,摸清情況底數。
一是突出整治重點。各地緊密結合實際,擴大治理范圍,突出整治重點。黑龍江、海南、西藏、新疆等省(區)將整治范圍擴大到10人或20人以上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山西、西藏等省(區)將5人、10人以上家庭作坊,江蘇、安徽、重慶等省(市)將電子、紡織、日用百貨加工等行業,上海將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經營的市場、超市、展廳,貴州將非法倉庫、工業(物流)園區、違章搭建彩鋼板建筑等領域,均納入治理范圍。廣東把違章用電行為納入治理范圍,組織工商、質檢、消防等部門開展假冒偽劣電氣產品打擊行動。山東突出“電氣線路、安全疏散、培訓演練”3項重點內容。二是扎實推動自查自改。各地以政府、安委會或公安機關名義發布張貼治理通告,向社會告知專項治理時間、范圍和重點;分類制定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組織開展企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專題培訓,發動企業單位開展自查自改,落實整改措施,做出消防安全承諾,并報政府專項治理辦公室備案。三是集中開展全面排查。各地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基本單元,組織公安派出所、綜治辦、安監站、工商所、村(居)委會等基層力量,分區域、分行業開展立體網格排查。各市(縣、區)政府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分片包干,與基層人員混合編組,組織全面排查,建立工作臺賬,摸清了企業數量、規模、性質及火災隱患等情況。專項治理期間,全國共排查鄉鎮街道37363個、社區84905個、村莊535329個,排查出勞動密集型企業194657家,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區域13388處。
(三)強化綜合治理,有效整改隱患。一是嚴格鐵腕整治。各地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六個一律”剛性要求,采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輿論等手段,實行“零容忍”,嚴懲違法行為。專項治理期間,全國共關停勞動密集型企業9261家,治理“三合一”場所45404家,搬離企業違規住人36010家,拆除企業彩鋼板臨時建筑497萬平方米,拆除企業除彩鋼板以外的違章建筑309萬平方米,拆除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或隔熱保溫層148萬平方米,工商部門取締違法企業2495家,公安機關拘留企業消防違法人員2887人,臨時查封企業危險部位或場所8603起,安監部門查處違規使用氨制冷企業2125家,消防部門督促32923家企業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或簡易噴淋裝置。二是實施掛牌督辦。各地嚴格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對整改難度大、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區域,以政府名義進行掛牌督辦,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政府、部門督改責任和單位整改責任,強力推進隱患整改。廣東省政府對22個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的鎮(街)實施掛牌督辦,并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評估驗收。江蘇省組織開展掛牌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攻堅月”行動,由省級部門領導掛點地市進行督辦。遼寧省綜治辦對撫順市河北鄉地板加工企業集中區域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福建省綜治辦將福州市城門鎮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區域列入年度社會治安重點整治進行跟蹤督辦。三是強化源頭治理。各地將勞動密集型企業違法建設、違規生產集中連片區域納入綜合治理規劃,組織規劃、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工商、城管、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部門進行綜合治理、聯合執法;對短期內不能整改的,納入舊城改造、產業轉型升級、新型城鎮化建設等統籌推進。重慶市將勞動密集型企業違法建筑納入全市違法建筑整治五年規劃,督促區(縣)政府每年制定實施計劃,分期分批推進整治。各地通過將火災隱患逾期不改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范疇、納入當地信用管理體系,促進火災隱患整改。四是建立長效機制。各地組織有關行業部門督促勞動密集型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水平。北京市制定《工業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和《消防標識標準化設置指導意見》,具體細化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企業標準化管理。山東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推動企事業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意見》。廣東省政府出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規定》,將“六加一”和“四個能力”措施上升為制度規定。四川省組織開發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創新“互聯網+安全監管”方式,編制行業領域企業隱患排查通用標準,方便企業自查自改自報和政府部門動態監管。
(四)廣泛宣傳培訓,營造濃厚氛圍。一是強化媒體宣傳。各地充分運用媒體資源,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新媒體等各種途徑廣泛開展專項治理宣傳,共在省級以上媒體開設專欄156個、刊稿14470余篇,其中在省級電視臺新聞聯播欄目播發稿件1128篇,播出滾動字幕62萬余條(次)、公益廣告24.6萬條(次);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發布專項治理消防提示短信78億余條(次)。積極做好移動互聯網消防信息服務平臺的建設和應用,向勞動密集型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員工等目標人群推送提示信息和消防知識。天津、安徽、江西等省(市)在黨報推出專版,引起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浙江、廣西等省(區)消防總隊主官走進“直播間”,就專項治理工作接受媒體專訪。山東、廣東、貴州、甘肅、青海等省在當地省級媒體開設專欄,擴大了宣傳覆蓋面。二是強化隱患曝光。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大力開展隱患曝光行動,共在中央媒體曝光257家,省級媒體曝光2233家,市、縣級媒體曝光14797家,對存在火災隱患特別是久拖不改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推動了隱患整改。河北、江蘇、河南等省多次召開新聞通氣會,組織有關媒體深入各地采訪曝光火災隱患。三是加強教育培訓。各地以集中培訓和落實消防監督員每周不少于半天開展宣傳教育培訓制度為主要手段,對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有計劃地開展培訓,督促企業對員工開展全員消防培訓及滅火疏散演練。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國已對324萬余名企業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進行集中培訓,督促企業對67萬余名員工開展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天津、黑龍江、安徽等省(市)組成“消防宣講團”、“消防文藝小分隊”,深入企業開展巡回宣傳培訓工作;廣東省人社部門將消防知識培訓納入職業教育內容,指導用工單位開展農民工崗前消防培訓;廣西、貴州、云南、寧夏、內蒙古、吉林等省(區)制作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題片、火災案例警示片,編印科普資料,免費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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